行政业务:
(1)就下列事项代理行政诉讼: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抚恤金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2)就下列事项代理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做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消对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3)就下列事项申请国家赔偿: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法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4)对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代理申请行政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