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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互殴致死 旁观老师赔10万

作者:网管员 来源:河北天捷 更新时间:2008-7-16 17:39:29

学生互殴致死  旁观老师赔10

■核心提示

    不久前,在安徽省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七(2)班,两名学生上课时打架导致其中一人死亡,期间授课教师杨经贵站在三尺讲台上充当“看客”,并不加以制止,而是继续上课直至下课。事发后,经各方协商,杨经贵赔偿死亡学生10万元。杨经贵的行为也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

■事件:教师旁观学生互殴

同桌打架致一人口吐白沫

    安徽省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七(2)班学生陈小飞(化名)和杨涛的座位在讲台前方的第三排,距离讲台不到2米。他们是同桌,平时关系还不错。当天上课之前,两人还是好好的。

    612日上午第四节课是地理课,陈小飞由于没有带课本,便将自己的课桌往右边移了一下,和右边的女同学一起看课本。

    课上了大概一半时,老师把书上的内容讲完了,陈小飞想把课桌移回原位。这时,坐在左边的杨涛用脚挡住桌子,不让他往回移,嘴里还说:“你回来搞什么?你过去跟女生坐吧。”两人推推搡搡起来,随后当着老师的面,大打出手,而且越打越凶。

在老师没发话的情况下,坐在旁边的四五个男同学过去拉架,将杨涛和陈小飞分开。被分开后的杨涛坐在自己的椅子上,上身和头部则躺在旁边同学的椅子上。后来,一位同学将杨涛的身子扶起来,让他趴在课桌上。此后不一会,杨涛突然头部向后仰起,搭在后排同学的课桌上,同时全身颤抖、口吐白沫、脸部发白。两位同学和陈小飞觉得杨涛不对劲,准备将他背起来送到医院,但此时杨涛全身发软,已经背不起来了。三个男同学将杨涛抬起来,送到学校附近的长丰县第四人民医院吴店分院。

 

老师不管“坚持”上完课

    上那节地理课的老师杨经贵,已经50多岁了,平时上课不太管学生,“好像也管不了学生”。杨涛和陈小飞打架时,杨经贵并没当即制止,一开始还继续上课,其间说了一句“你们有劲的话,下课后到操场上打”,对学生在课堂上打架并没有太在意。

    一些学生告诉记者,杨涛口吐白沫时,杨老师仍然继续上课,当杨涛被抬出去后,杨老师一直上课直到下课铃声响起。

 

送医院时已没了呼吸

    杨涛被送到医院时,约是1110分左右,医院立即进行了抢救,但发现杨涛当时已基本没有生命体征了,呼吸和心跳都没有,瞳孔略微有点放大,嘴唇和指甲发青,脖子上有一道淤青。医生立即对杨涛进行了人工呼吸和吸氧,但没有起作用,于是立即安排转院。之后在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年仅14岁的杨涛离开了人世。

   调查:与同学打架是死亡诱因

78日,事件有了初步调查结果。据长丰县公安局透露,通过尸体解剖,死者杨涛并无外伤,其死因是由潜在性疾病导致。警方分析,陈同学与杨同学打闹只是起到了诱因的作用,杨同学可能因为情绪激动而引发潜在性疾病,最终导致死亡。警方表示还要等相关病理报告出来才能最终确定死因。

■处理:“杨不管”被停职并赔10

    629日,此事在各方协商下基本解决,死者一方获赔20.5万元,其中杨经贵赔偿死者家属10万元。协议认为杨经贵负有责任,目前他已被停职。

    杨涛的父亲杨丙祥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长丰县、乡两级政府和教育部门非常重视,多次召集双方学生家长、杨经贵和吴店中学负责人协商此事。最终达成的协议要求:一、陈小飞负有责任,应承担费用50%,费用为10万元,因其家庭困难,暂付费用3万元,不足部分由吴店中学捐赠垫付;二、杨经贵负有重要责任,承担赔偿费用10万元;三、吴店中学负有一定责任,承担赔偿费用为7.5万元(含垫付款7万元)。目前,杨经贵闭门谢客不接受采访。

■各方评说

由于这起打架事件发生在课堂上,且授课老师杨经贵对学生打架不闻不问。杨经贵是否负有责任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

★受害者家长:老师不制止,绝对说不过去

 杨涛的死亡,让父亲杨丙祥悲痛欲绝,杨涛的母亲知道儿子死亡的消息后病倒了。杨丙祥说,孩子被打就发生在老师的眼皮底下,如果当时老师劝阻或制止一下,打架的后果或许就不会如此严重,哪怕当时只是扔个粉笔头。老师不制止,怎么也说不过去。

★教育部门:老师有责任制止学生打架

 安徽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处长齐建平表示,学生在课堂上打架,老师确实有责任制止,以维持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即使制止不了,老师也应该及时向班主任及学校反映此事。

★网友:比“范跑跑”更恶劣

 网民评论则更尖锐,有人直斥杨老师“冷血”。联系到此前“范跑跑”事件,不少人认为,“杨不管”比“范跑跑”更为恶劣。

★法律人士:教师充当“看客”违法

 法律界人士指出,选择了教师职业,就是选择了一种责任担当,就要体现社会公认的职业道德。我国的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要“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和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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