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捷简介       服务客户       服务内容       律师团队       经典案例       法律研究       法律文书       天捷图片       法律法规       律师动态       在线委托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法律研究

在省直优秀律师表彰会上的发言(作者:徐延平 律师)

作者:网管员 来源:河北天捷 更新时间:2008-5-29 9:01:04

 

在省直优秀律师表彰会上的发言提纲

                                 

                                                            ——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徐延平

 

尊敬的律师同仁、尊敬的司法厅和律协领导:

我叫徐延平,是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普通专职律师。根据大会的提前安排,要求我做为发言人之一,代表2005年度被评为省直的优秀律师讲几句话,表个态。昨天受领这个任务时我还在外地出差,接到安排发言的电话心里就很发愁。发愁的不是担心能不能赶回来参会,而是心里有压力。压力来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感到自己做为代表不够格。在座的被评上的省直优秀律师,包括不是优秀律师的律师在许多方面都比我优秀,让我代表发言不合适;另一方面不知道该讲些什么,担心讲的内容能不能代表优秀律师的心声。

现在既然已经坐在这里,只能硬着头皮往上上。套用那句老话:“讲不讲是态度问题,讲好讲坏是水平问题”。希望在座的律师特别是优秀律师对我的发言给予批评指导。如果认为我的发言代表不了你们,也可以在会后提出(会上就不要提了,给留点面子)。

讲两个方面:

一是讲讲个人做专职律师以来的感受,二是归纳一些体会。

先讲感受。主要的感受是从事律师职业,尤其是要做一个好律师确实不容易!

第一是生存或叫生活的压力大。我有一个纵的比较。我做专职律师前是一个军队干部。官不大:上校、正团。1999年因军队精简整编原单位从军级降到师级。做为个人发展空间小了,我也有军队律师执业证,想做专职律师,就提出退休的要求。退休那年岁数不大不小,45岁。当时对别人说自己是退休干部谁都不信,还得拿出退休证给人看。但是做专职律师却老了。所以我给自己一个定位,叫做:“年轻的退休老干部,老的年轻律师”。到了律师事务所(当时在百盛)才真正了解到律师生活生存的压力是很大的。比如专职律师没有固定工资,有了收费才有提成工资,没有效益只能饿肚子;专职律师没有住房福利待遇,公务员、企事业职工当时可以分房,后来可以计算工龄后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单位公房,还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但律师没有单位给分房,也没有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专职律师没有公费医疗待遇,当时也没有医疗保险,生病只能自己掏钱。如果列举的话,还可以举出许多。尽管当时公务员和企事业职工工资待遇不是很高,但可以享受社会和单位依据政策提供诸多的福利待遇。这些专职律师是没有的。

所以一直到现在我始终敬佩那些包括在座的,从政府机关和司法机关辞职出来做专职律师的同志。当时包括现在,让我脱去军装一分钱不给去做律师,我是没有那个勇气的。

现在一方面是法律服务市场还不够规范,大部分专职律师尤其是年轻律师面临着很大生存压力,但有关部门特别是税收部门却把眼睛紧紧盯着律师,把律师列入高收入人群。我个人认为这种简单的划分是不当的,不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律师中有“地主老财”,但更多的是“贫下中农”,还有“雇农”。把“贫下中农”做为“打土豪分田地”对象不合适。

第二个感受是社会政治地位还偏低。也是对比出来的。过去我在军队时替部队打官司,身后除了法律和证据还有钢铁长城,底气比较足。到司法机关或党政机关办事,人家比较尊重你。但做律师就不行了,一个书记员、一个公安干警,找个理由就可以训你,或者支使你来回跑几趟办不成事。到政府机关或行政执法机关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经常发生,在同有关权利部门打交道时,律师证不如军官证好用。

第三个执业环境和条件还不尽人意。特别是办理刑事案件“三难”问题还比较突出。尽管有法律、部门规章甚至政策规定,但部分地方的侦察机关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仍以种种理由推诿。前两年我在一个县向公安机关提出会见请求,去了三次见不了人。后来找一个在市政法委当副书记的战友,才会见成。去年在一个县为一起涉嫌挪用公款罪辩护,法院做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但判决书就是不给当事人和律师。提出条件是拿2万元钱。当事人找我,我与法官交涉,让拿出法律依据来。法官说这是法院规定,每年要完成20万的任务。后来还是找了县里一个领导,2万元才没有交。

总之,感受很多,不再说了。

再谈谈体会;

做了将近七年的专职律师,经验教训不少,从我个人经验来说有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律师要讲政治。这里讲政治与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的内涵有所不同。

首先,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大道理不说,就说这自从改革开放律师制度从新恢复以来,一些开始从事律师职业的同志跟我谈过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初,他们是骑着自行车或者挤着公交车去调查办案,一个案子只收几十块钱。现在有的律师别墅住上了,好车开上了,政治和经济地位都提高了。如果没有党的正确领导这是无论如何也实现不了的。

其次,要及时掌握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才能明辨是非在大是大非面前不糊涂。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树立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的总体思路,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到建立和谐社会,这是从建国以来我们走过的曲折的发展道路做出的总结,律师从事的是法律工作属于上层建筑领域,无论是党员律师还是非党员律师都应当学习和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有正确的立场和政治方向。

二是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律师职业不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与其它职业相比有很强的社会性。特别是在座的一些省内知名律师都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因此律师有义务通过自己办理具体法律事务中和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为法治建设做点事。这几年公益诉讼比过去多了,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多了,主动介入或参与政府和司法机关的法律服务性质的活动多了,如去年的大接访活动。这说明许多律师已经认识到自身的社会责任感。但是我更希望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能给律师更广大的参政议政的空间,让有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的律师通过各种方式以各种身份参与到立法等活动中,更直接的有效的发挥律师的社会作用。

三是要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社会上对律师评价不一,好的评价能捧上天,坏的评价能踩到脚下。但我们律师对自己要有一个基本准确的定位和正确的评价。在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打交道时应当有自己的尊严。该不走安检门的时候就不走,看守所会见室安玻璃不合适就建议让他拆掉,没有法律依据的做法阻止律师正常执业的,应当理直气壮地提出我们的意见。有时候权利是争取来的。要从中国法制建设的进步和律师地位的逐步提高中增强自信心。2004年我办理的一个98年被羁押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法律援助案件,被告人被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判死刑两次判死缓,高级人民法院三次发还重审。在这第八次审理中,高院于去年月1214日出了无罪判决,当事人在看守所呆了近八年,前天下午给我打电话说是回家了。这个案子辩护之所以成功,我认为首先是中国法治建设长足的进步。以本案为例,97年《刑法》确立了“疑罪从无”原则,这个案子是98年发生的经历了疑罪从有到疑罪从轻再到疑罪从无的过程。尽管时间相当于一个抗日战争,但是以经从一个个案证明了中国的法制建设在不断地进步。这给了我继续做好律师的很强信心。其次,是经办法官的胆识和勇气。从严格意义上讲,做出无罪判决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无罪判决后产生的一系列后果问题,我敬佩省高院有一批这样高素质的法官。再次是本案前几位辩护律师提供了证据等必要条件,没有他们的付出的努力和工作,办理本案的难度会大的多。最后才是我个人作为法律援助的律师,履行了自己应尽的职责。换别的律师办理同样的案子也会取得同样的结果。

今天上午刚出差回来准备的比较仓促,有不当之处请各位同仁和领导给予批评指正。

春节将至,顺便给大家拜个年,谢谢。


::相关信息::


 友情链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国务院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河北网 河北省法院网
中国普法网 法律图书馆 中国民商法律网 中国律师网 河北律师网